1. 首页
  2. 债务债权
  3. 正文

不适用于劳动法的是,为什么劳动合同法对有些国企不管用

 2024-05-01 08:53:33  来源:https://www.jskfjs.com/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不适用于劳动法的是,以及为什么劳动合同法对有些国企不管用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为什么劳动合同法对有些国企不管用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对所有企业都是必须执行的,无论是国企私企都必须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以确保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企业工作满十年以上必须签订长期劳动合同,所以说不存在劳动合同在国企不存在的问题。

不适用于劳动法的是,为什么劳动合同法对有些国企不管用

劳动法第十三条所说的“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具体是指哪一些

1、为了使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同时又因为女职工因生理特点,保护女职工的健康,劳动法规定了“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除外,这些工种或者岗位,指的是女职工的职业禁忌。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X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XXX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XXX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附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XX、第四级冷水作业;(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XX、第四级低温作业;(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XX、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XX、第四级高处作业。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X、X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X、己内酰胺、X丁二烯、X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XX剂气体等的作业;(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XX、第四级的作业;(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XX、第四级的作业;(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XX、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四、女职工在哺X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X、溴、甲醇、有机X化合物、有机X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劳务合同与劳动法冲突

劳务合同也是不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因为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的规定,所以劳务合同是不会受到劳动法的规定,那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保护劳动者,而签订了劳务合同后雇主一般没有劳动法的义务,双方也可以不存在劳动法规定的内容。

劳动法属于哪个部门法

劳动法属于劳动管理部门和劳动仲裁部门,当劳动管理部门处理劳动关系XX时,依据劳动法的法条为依据来处理劳动XX,当产生劳动XX双方不服劳动管理部门的处理时,有权申请仲裁,到劳动仲裁机构仲裁,法律部门在处理经济和民事案件时,依据经济法,民法,合同法等法律,劳动法不在法律调整范畴。

事业单位的员工适用劳动法吗

党政机关的XXX适用的法律是《XXX法》,而事业单位职能适用的则是《事业人员管理条例》,以及配套的实施细则,其他的请销假制度、考核制度、工资发放相关规定等。事业人员的日常管理,以及考勤、考核、奖罚等,都是依照的这些管理条例、制度等。这并不是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不服从《劳动法》管理,所有的管理条例、制度等,都不得与法律相违背,如果两者同时有规定的,出现矛盾冲突时,必须依法执行。

《事业人员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制度,全面规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执行职能时,必须遵循的原则和方式,以及事业单位机构性质、岗位设置、人员管理办法、编制使用、经费供给、工资福利等,还有事业单位职工的上下班时间、年休假、请销假、奖惩措施等,同时还有事业人员出现工伤等问题时,采取的解决措施,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法》也有相关的内容,但没有这么具体,针对性也不强,因此,事业人员首先应该遵守的就是管理条例和各种制度。

如果事业单位职工对个XX益有异议时,可以根据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人社部门、纪委等部门做出裁处,也可以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还不能解决问题,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同时,事业单位的编外聘用人员,在遵守各项规定制度的同时,主要受《劳动法》协调,其工资收入、福利补贴、社保保障、工伤XX、辞退开除等问题,由劳动仲裁部门主要依据《劳动法》调处。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相关文章

编辑推荐

扫一扫关注最新创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