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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王利明课件 民法考研目录

 2023-11-18 08:57:35  来源:https://www.jskfjs.com/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民法王利明课件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民法王利明课件的知识,包括民法XX目录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民商法方向哪位学者比较有名

民法王利明课件 民法考研目录

王利民、梁慧星

王利明,男,1960年生,湖北仙桃人,XX党员,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现任中国XX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XXX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梁慧星1944年1月16日生,四川青神人。中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研究》XX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2008年担任第十一届全国XX代表(XX团成员)、第十一届全国XX法律委员会委员。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民法典有几个版本

目前有四个版本。将这四个版本对照一下,供大家参考。

??这四个版本分别是:《中华XX共和国民法典》(含草案说明)、《中华XX共和国民法典》(学习笔记版)、《民法典条文对照与重点解读》、《中华XX共和国民法典》(实用版)。

??四个版本相同之处:都是32k大小。

民法XX目录

XX专业课-王利明《民法》教材及真题精讲目录

第1章民法概述

第2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3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4章自然人(1)

第4章自然人(2)

第5章合伙

第6章法人(1)

第6章法人(2)

第7章民事权利

第8章物

第9章民事行为(1)

第9章民事行为(2)

第9章民事行为(3)

第10章代理

第11章期限与诉讼时效

第12章物权概述

第13章物权变动

第14章所有权

第15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16章相邻关系

第17章共有

第18章用益物权(1)

第18章用益物权(2)

第19章XX物权(1)

第19章XX物权(2)

第20章占有

第21章债的概述

第22章债的履行

第23章债的保全和XX

第24章债的移转和消灭

第25章合同概述

第26章合同的订立

第27章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第28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第28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2)

第29章合同分则(1)

第29章合同分则(2)

第29章合同分则(3)

第29章合同分则(4)

第30章不当得利之债

第31章无因管理之债

第32章人身权概述

第33章具体人格权(1)

第33章具体人格权(2)

第34章继承权的概述

第35章法定继承

第36章遗嘱继承(1)

第36章遗嘱继承(2)

第37章继承程序

第38章民事责任概述

第39章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第40章侵权责任(1)

第40章侵权责任(2)

第40章侵权责任(3)

第40章侵权责任(4)

第41章民事责任的承担

民法典的制定经历了哪四个环节

自1949年至2002年,前后仅五十余年间,我国就已历经四次民法造典运动,分别于1954年、1962年、1979年、1998年,但囿于经济、XX、社会和学术等条件的约束,均未成功。

几次的“失败”并未让“民法学人”放弃,今天终于看到《民法典》即将编纂成功的曙光!

四次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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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举步维艰到柳暗花明

【1954年】起草阶段被搁置

1954年起一直到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均因不同因素,民法典起草工作XX中断。

【1962年】再度搁置

1962年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议程。1964年7月,民法草案“试拟稿”出炉,但是由于遭遇历史原因,立法工作再度被搁置。

“残肢逆遇何足悲,伤情失意安得摧。”

“愿将惭怍五尺躯,送与世炉万般锤。”

——江平先生

【1979年】逐步修缮民法草案,最终确定制定单行法律

当时,著名民法学家、西南政法大学资深教授金平被任命为“民法起草小组所有权分组”的负责人。

据他回忆,“经过大家十个月的辛勤工作,在1980年8月草拟出了一个民法草案‘试拟稿’。在广泛征求意见之后,又修改了三次,到1982年5月形成了民法草案的第四稿。”

随后,全国XXXX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专门成立了民法起草小组,但由于当时我国的XXXX和经济建设才刚刚起步,各方争论不断,所以当时研究了一个思路,就是把民法典中所包含的内容通过一部部单行法律的形式先行制定出来。

据全国XXXXXX法律委员会主委乔晓阳回忆:“经过反复论证,大家认为一下子拿出一部包罗万象的民法典是没有条件的,也不是实事求是的,所以当时研究了一个思路,叫作‘零售’的办法,或者叫作‘各个击破’的办法,就是把民法典中所包含的内容通过一部部单行法律的形式先制定出来。”

【1986年】通过了《民法通则》---“权利的宣言书”

中国只是通过了《民法通则》,它规定了各个民事领域的一般规则,可谓“微缩版”民法典。此后,中国民事领域的法治发展突飞猛进,进入民事法治体系得以全面构建的三十年时期。

后续在财产关系领域,《XX法》、《合同法》、《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等相继XX;在人身关系领域,《婚姻法》被修订,《收养法》颁行并被修订。另外,司法解释和一些涉民事领域的公法也使中国的民法规范逐渐丰满。

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被海外学者誉为中国的“民事权利宣言”。

王利明教授说:“正是因为《民法通则》的颁布,从此结束了中国没有系统的民事立法的历史。《民法通则》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的民事立法进入到一个完善化、系统化的阶段。因此,《民法通则》可以说是市场经济基本的法律框架,我认为这么讲是毫不过分的。”

【1998年】再次“流产”

编纂最终止步于立法技术的不成熟。内容复杂、体系庞大的民法典带来了立法机关与法学界的观点分歧。肇端于1998年不仅起草了民法典草案,还在2002年12月提交全国XXXXXX常务委员会进行了审议。然而,遗憾的是,与前三次一样,呼之欲出的民法典再次“流产”。当中国的法律人意兴阑珊,徒叹“民法典”这个火热字眼“渐行渐远”。

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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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规划到实施,立法的科学化效果初现

【2014年】明确提出了“编纂民法典”的规划

XXXXX第XXX四中全会通过的《XXXX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编纂民法典”的规划。这也让众多民法学人看到了希望。

【2015年】明确提出“两步走”的编纂思路

全国XXXX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明确提出“两步走”的编纂思路,即先制定民法典总则,然后再整合既有的民商单行法,各分编争取于2020年审议通过,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2017年】关键性一步!《中华XX共和国民法总则》实施

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XX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于当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民法典的编纂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

【2018年】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初审

十三届全国XXXX会第五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民法典编纂迈出了第二步。此后,全国XXXX会对各分编草案进行了拆分审议。各分编草案均已完成了两次审议,其中,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三个分编草案完成了三次审议。每次审议修改都要聚焦立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2019年】“完整版”中国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

由民法总则和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体”而成的民法典草案,包括7编加附则,共84章、1200多条,是一部全方位保障XX权益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新时代XX权利的“宣言书”。

【2020年】民法典最后阶段

提请召开的十三届全国XX三次会议审议,民法典编纂进入最后阶段。我国的民法制度也终将迎来民法典时代。

一部民法典的XX何其难也,新中国成立70多年后,终于将拥有自己的《民法典》,这是值得庆幸的。

更为重要的是,这一代以及下一代民法工作者如何接过佟柔、王家福、魏振瀛和江平等老一辈民法学人的重任,让法律人的法律信仰薪火相传,让民法典在保护公民的权利中成为更重要、更有力的法律XX,让每个个体活得更有尊严。

中国民法协会会长

中国民法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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