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规定》修改: 何时实施,对当事人有何影响?
最高XXXX于2017年7月27日发布了《最高XXXX关于修改〈中华XX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宣布对《中华XX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部分规定进行修改。这些修改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修改的主要内容
《决定》中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 增加了一些程序上的规定,例如允许依照所在地XX的管辖,一次性XX不同地区的被告。
- 明确了一些证据的规定,例如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应当提供全部证据;目击证人不得为当事人家属。
- 修改了一些程序上的规定,例如当事人申请保全应当另行提供XX;调解协议应当书面确认等。
- 增加了对异议申请的规定,例如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提出的异议申请,应当在二审期间重新提出,并由二审XX进行审查。
对当事人的影响
这些修改将会对当事人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更加便利的诉讼程序。允许依照所在地XX的管辖,一次性XX不同地区的被告,将更加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
- 明确的证据规定。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应当提供全部证据,将更加规范证据的使用,保证公正审判。
- 更加规范的程序规定。调解协议应当书面确认等规定的出现,将更加规范程序的使用,避免程序上的问题导致案件无法得到合理解决。
- 需要更多的准备工作。当事人在申请保全时,应当另行提供XX;目击证人不得为当事人家属等规定的出现,将需要当事人更加充分的准备工作。
总结
对于当事人来说,这次修改的《民事诉讼规定》虽然在程序、证据等方面作出了一些调整,但是对于诉讼的基本流程并没有做出太多改变。更加规范、更加公正的审判环境,将更加有利于当事人争取自己的权益,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